纪七十九 熹宗天启四年甲子至五年乙丑
纪七十九起闲逢困敦,尽旃蒙赤奋若,凡二年。
熹宗哲皇帝 天启四年
春,正月,丙辰朔,长兴县民吴野樵作乱。
野樵故盗党,匿广德、长兴交界地方,长兴知县石有恒缉捕不得。有恒之族人有干谒不遂,人野樵党谋起事,以正月初一日贺正,突入县放火,戕杀有恒及主簿徐可行。地方群起逐之,当获野樵及其党王召魁等,余皆逃窜。查检藏库无恙,而狱中盗皆出柙去。【考异】野樵作乱,《明史·本纪》系之正月之朔,诸书皆不载,今参《两朝从信录》书之。
乙丑,巡抚贵州王三善旋师,遇伏,死之。
先是,三善欲退师,尽焚大方庐舍,而东贼蹑其后,中军参将王建中,副总兵秦民屏战没。官军行且战,至内庄,后军为贼所断,三善还救,士卒多奔。
陈其愚者,贼之心腹,先诈降,三善信之,与筹兵事,故军中虚实、贼无不知。至是三善遇贼,其愚故纵辔,冲三善坠马,三善知有变,急解印绶付家入,拔刀自刎,不殊、贼拥之去,骂不屈,遂遇害。同知梁思泰、主事田景猷等四十余人皆死。贼拘监军副使岳具仰以要抚,具仰遣人持蜡书于外,被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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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,三善久驻大方,御史徐卿伯上言:“安邦彦招四方奸究.多狡计。抚臣得胜骤进,视蠢苗不足平。不知泽溪以西,渡陆广河、皆鸟道深箐;彼诱我深入,以木石塞路,断其邮书,阻饷道,遮援师,则彼不劳一卒,不费一矢,而我兵已坐困矣。”后悉如其言。
具仰败于内庄,监军四人,其三得脱还,惟具仰竞死。
景猷当贼围贵阳时,以单骑往,晓谕祸福,贼欲屈景猷,陈宝玩以诱之,不动,遂羁之狱中二年,至是遇害。
庚午,大学士何宗彦卒。
宗彦清修有执,摄尚书六年,遇事侃侃敷奏,时望甚隆。会推阁臣,延臣多首宗彦,独吏科给事中不署名,遂不预,宗彦旋乞假去。神宗末,齐党势盛,非同类即排去之。宗彦独无所附丽,故终不安其位。
光宗立,即家起礼部尚书入阁,天启元年夏还朝,及是卒于官。
癸未,日赤无光,有黑子二三荡于旁、渐多至百许,凡四日。
二月,丁酉、蓟州、永平、山海关地震,坏城郭庐舍。甲寅,京师地震,宫殿动摇有声,铜缸之水腾波震荡。是日,上不豫。
是月,以陈长祚为工部尚书,代王舜鼎也。舜鼎时以疾在告,未几卒。
三月,丙辰、京师地震。丁巳,上疾瘳。
戊午夜,京师地再震。庚申夜,复震者三。
时宫中地震,乾清宫尤甚。适上体违和,人心惶惧。御史余姚黄尊素陈时政十失,末言:“陛下厌薄言官,人怀忌讳,遂有剽窃皮毛,莫犯中扃者。今阿保重于赵娆,禁旅近于唐末,萧墙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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忧惨于敌国。廷无谋幄,边无折冲;当国者味安危之机,误国者护耻败之局。不于此进贤退不肖,而疾刚方正直之士如仇雠,陛下独不为社稷计乎!”
疏人,魏忠贤大怒,谋廷杖之。韩炉力救,乃夺俸一年。杭州兵变。
时九营兵以正月有诸生家张灯,火起,延烧房屋,诸乱卒乘之起,拆钱唐门外更楼十座。有杨把总者,约束营兵勿预乱,而各兵遽缚本弁还营,悬之高竿,欲以弓矢毙之。两游击抚之乃定,竟革把总职。
癸酉、上视朝。
夏,四月,乙巳,下内阁中书汪文言镇抚司狱。
文言,歙人,初以布衣,任侠有智术。神宗末,游京师,输赀为监生,用计破齐、楚、浙三党。先是三党诸魁交甚密、后齐与浙渐相贰。文言习知本末,多方设奇间之,诸人果相疑。而浙党邹之麟,以求吏部不得见恶,齐党亦交斗其间,于是齐、浙之党大离。文言又交结东宫伴读王安,与谈当时流品,安悦之。光宗初立,外廷倚刘一爆,而安居中,以次行诸善政,文言交关力为多。及魏忠贤杀安,文言亦下吏,得末减,益游公卿间。叶向高用为内阁中书、韩炉、赵南星、杨涟、左光斗、魏大中俱与往来。
会给事中阮大铖与光斗、大中有隙,嘱其同官傅櫆劾“文言与光斗,大中交通为奸利”,旨下文言诏狱。叶向高以举用文言,引罪求去,忠贤终惮向高旧臣,不深究。而御史黄尊素语镇抚刘侨曰:“文言无足惜,不可使祸延缙绅。”侨颔之。狱上,止坐文言廷杖除名,无株及者。方忠贤得櫆疏,喜甚,欲借是罗织东林、而狱遽解,志不逞。
是时大中方迁吏科都给事中,以文言事上疏力辨,诏许履任,及赴鸿胪报名面恩,忠贤忽矫旨责“大中互讦未竣,不得赴219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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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任。”故事,鸿胪报名状无批谕旨者,举朝骇愕。傅櫆亦言“中旨不宜旁出”,人中乃复视事。【考异】汪文言两下镇抚司狱,一是年四月,一十二月也,《三编》并记之十二月目中,《明史·本纪》则但书“十二月逮汪文言”,惟《史稿》分书于四月、十二月者得之。《明史·叶向高传》亦书逮汪文言于四月,向高论救,益十二月向高已早致仕去也。杨涟参忠贤二十四大罪中,已有“大中遵旨莅任,忽传旨诘贵”之语,则文言下狱,大中履任,皆在六月前。今据《史稿》分书之。
是月,封李倧为朝鲜国王。五月,甲寅朔,福宁兵变。
时仓官林廷柱乾没军储,饷不以时给,乱卒张天锡等煽流民揭竿而起,胁众闭城,辱官殴吏,城门闭塞者十有三日。守道宋震生抚之,乃定。【考异】杭州、福宁兵变,《明史·本纪》皆有月日,事见《两朝从信录》。
六月,癸未朔,左副都御史杨涟,抗疏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。
略曰:“高皇帝定令,内官不许干预外事,违者法无赦。乃有肆无忌惮,浊乱朝常,如东厂太监魏忠贤者,敢列其罪状言之;忠贤本市井无赖,中年净身,夤入内地。初犹谬为小忠小信以幸恩,继乃敢为大奸大恶以乱政。祖制以拟旨专责阁臣,自忠贤擅权,多出传奉、或径自内批。坏祖宗二百余年之政体,大罪一。
刘一爆、周嘉谟,顾命大臣也、忠贤令孙杰论去,急于剪己之忌、不容陛下不改父之臣,大罪二。
先帝宾天,实有隐恨,孙慎行、邹元标以公义发愤、忠贤悉排去之,顾于党护选侍之沈潅,曲意绸缪,终加蟒玉,亲乱贼而仇忠义,大罪三。
王纪、钟羽正,先年功在国本。及纪为司寇,执法如山;羽正司空,清修如鹤。忠贤构党斥逐,必不容盛时有正色立朝之直臣,大罪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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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最重无如枚卜,忠贤—手握定,力阻首推之孙慎行、盛以宏,更为他辞以锢其出、岂真欲门生宰相乎!大罪五。
爵人于朝、莫重廷推。去岁南太宰、北少宰,皆用陪椎,致一时名贤不安其位。颠倒铨政,掉弄机权,大罪六。
圣政初新,正资忠直。乃满朝荐、文震孟、熊德阳、江秉谦、徐大相、毛士龙、侯震旸等,抗论稍忤、立行贬黜,屡经恩典,竟阻赐环。长安谓·天子之怒易解,忠贤之怒难调',大罪七。
然犹日外廷臣子也。去岁南郊之日,传闻宫中有一贵人,以德性贞静、荷上宠注,忠贤恐其露己骄横,托言急病,置之死地,是陛下不能保其贵幸矣。大罪八。
犹曰无名封也。裕妃以有娠传封,中外方为庆幸。忠贤恶其不附己,矫旨勒令自尽,是陛下不能保其妃嫔矣。大罪九。
犹曰在妃嫔也。中宫有庆,已经成男,乃忽焉告陨,传闻忠贤与奉圣夫人实有谋焉。是陛下且不能保其子矣。大罪十。
先帝青宫,四十年所与护持孤危者,惟王安耳。即陛下仓卒受命,拥卫防维,安亦不可谓无劳。忠贤以私忿矫旨杀于南苑,是不但仇王安,而实敢仇先帝之老奴。况其他内臣无罪而擅杀擅逐者又不知几千百也。大罪十一。
今日奖赏,明日祠额,要挟无穷,王言屡亵。近又于河间毁人居室,起建牌坊,镂凤雕龙,干云插汉,又不止茔地僭拟陵寝而已。大罪十二。
今日荫中书,明日荫锦衣。金吾之堂,口皆乳臭;诰敕之馆,目不识丁。如魏良弼、魏良材、魏良卿、魏希孔及其甥傅应星等,滥袭恩荫,亵越朝常。大罪十三。
用立枷之法,戚畹家人,骈首毕命,意欲诬陷国戚,动摇中宫。若非阁臣力持,言官纠正,椒房之戚,又兴大狱矣。大罪十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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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七ト九
良乡生员章士魁,以争煤窑伤忠贤坟脉,托言开矿而致之死。赵高鹿可为马,忠贤煤可为矿,大罪十五。
王思敬等牧地细事,责在有司;忠贤乃幽置槛阱,恣意搒掠,视士命如草菅。大罪十六。
给事中周士朴,执纠织监,忠贤竞停其升迁,使吏部不得专铨除,言官不敢施封驳。大罪十七。
北镇抚刘侨,不肯杀人媚人,忠贤以不善锻炼,遂致削籍。示大明之律令可以不守,而忠贤之律令不敢不遵。大罪十八。给事中魏大中,遵旨莅任,忽传旨诘责;及大中回奏,台省交章,又再亵王言。毋论玩言官于股掌,而煌煌天语,朝夕纷更。大罪十九。
东厂之设,原以缉奸,自忠贤受事,日以快私仇、行倾陷为事。投匦设阱,日夜未已,片语稍违,驾帖立下,势必兴同文馆狱而后已。大罪二十。
边警未息,内外戒严,东厂缉访何事?前奸细韩宗功,潜人长安,侦探虚实,实主忠贤司房之邸,事露始去。假令天不悔祸,宗功事成,未知九庙生灵安顿何地!大罪二十一。
祖制不蓄内兵,原有深意,忠贤与奸相沈灌创立内操,数匿奸究,安知无大盗刺客潜人其中!一旦变生肘腋,可为深虑。大罪二十二。
忠贤进香涿州,警跸传呼,清尘垫道,人以为大驾出幸。及其归也,改驾驷马,羽幢青盖,夹护环遮,则俨然乘舆矣。其间人幕效谋,叩马献策者,实繁有徒。忠贤自视为何如人哉!大罪二十三。
夫宠极则骄,恩多成怨。闻今春忠贤走马御前,陛下射杀其马,贷以不死。忠贤不自伏罪,进有做色,退有怨言,朝夕提防、介介不释。从来乱臣贼子,只争一念放肆、遂至不可收拾,奈何养虎兕于肘腋间乎!此又寸脔忠贤,不足蔽其辜者。大罪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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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。
凡此逆迹,昭然在人耳目,乃内廷畏祸而不敢言,外廷结舌而莫敢奏。间或奸状败露,又有奉圣夫人为之弥缝,更相表里,迭为呼应。伏望陛下大奋雷霆,集文武勋戚,敕刑部严讯以正国法,并出奉圣夫人于外,用消隐忧。臣死且不朽。”
疏上,忠贤惧甚,求解于韩炉,炉不应,遂趋上前泣诉,且辞东厂。而客氏从旁为剖析,王体乾等赞之。上懵然不辨也,遂温谕留忠贤,而于次日下涟疏,严旨切责。
先是涟疏就,欲早朝而奏,值次日免朝,恐再宿泄机,遂于会极门上之,忠贤乃得为计。涟愈愤、拟对仗复劾之,忠贤诇知,遏上不御朝者三日。及上出,群阉数百人,衷甲夹陛立,敕左班官不得奉事、涟乃止。
杨涟既劾忠贤,一时抗疏继之者,御史黄尊素言:“天下有政归近幸,威福旁移,则世界清明者乎?天下有中外汹汹,无不欲食其肉,而可置之左右者乎?陛下必以为曲谨可用,而孤立自虞;试问陛下登极以来,公卿台谏,垒垒罢归,致在位者无固志,不于此称孤立,乃以去一近侍为孤立邪?今忠贤不法状,廷臣已发露无余。陛下若不早断,臣知忠贤必不肯收其已纵之缰而净涤其肠胃,忠贤之私人必不肯回其已往之棹而默消其冰山。始犹与士大夫为仇,继且以至尊为注。柴栅既固,毒螫谁何。不惟台谏折之不足,即干戈取之亦难矣。”
御史江阴李应升,方以地震疏请保护圣躬,亟停内操,不省。应升知忠贤必祸国,草疏列其十六罪。将上,为兄所知,毁其稿,怏怏而止。
至是,继涟上疏,中言:“小人根株既深,毒手乃肆。今陛下明知忠贤罪,曲赐包容。彼缓则为自全之计,急则作走险之谋,萧墙之间,能无隐祸!忠贤一日不去,则陛下一日不安,臣为陛下计,莫如听忠贤引退以全其命;为忠贤计,莫若早自引决以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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帷盖之恩。不然,恶稔贯盈,他日欲保首领,不可得矣。”又言:“君侧不清,安用彼相!一时宠利有尽,千秋青史难欺。不欲为刘健、谢迁者,恐并不能为李东阳,不将与焦芳同传耶?”盖指魏广微也。
吏科都给事中魏大中,亦率同官上言:“从古君侧之奸,非遂能祸人国也;有忠臣不惜其身以告之君,而其君不悟,乃至于不可救。今忠贤之恶极矣,人怨于下,天怒于上,故杨涟不惜粉身碎首以冀陛下之一悟;而所列忠贤罪状,陛下悉引为亲裁,代之任咎,恐忠贤所以得温旨即出忠贤手,而涟之疏陛下且未及省览也。陛下贵为天子,致三宫列嫔尽寄性命于忠贤、客氏、能勿寒心!若谓左右屏而圣躬将孤立,夫陛下一身,大小臣工所拥卫,何籍于忠贤!若忠贤、客氏一日不去,恐禁廷左右悉忠贤、客氏之人,非陛下有,陛下真孤立于上耳。”
河南道御史袁化中,亦率同官上疏日:“忠贤障日蔽月,逞威作福,视大臣如奴隶,斥言官若孤雏,杀内廷外廷如草菅。朝野共危,神人共愤,陛下未之知。今涟已侃侃入告矣,陛下念其潜邸微劳,或贷忠贤以不死,而忠贤实自惧一死。惧死之念深,将挺而走险,骑虎难下,臣恐其横逞之毒,不在搢绅而即在陛下。陛下试思,深宫之内,可使多疑多惧之人日侍左右而不为防制哉?”
于是南、北台、省、卿、贰攻忠贤者疏至数十上,而国子祭酒蔡毅中,率合监师生千余人,请究忠贤二十四大罪。
略曰:“学校者,天下公议所从出也。臣正与诸生讲“为君难”一书,忽接杨涟《劾忠贤疏》,合监师生千有余人,无不鼓掌称庆。乃皇上不下其奏于九卿,而自为忠贤任过。臣惟三代以后,汉、隋.唐、宋诸君,其受权珰之害与处权珰之法,载在《通鉴》;我朝列圣受权珰之害与处权珰之法,载在《实录》;臣皆不必多言,但取至近至亲如武宗之处刘瑾,神宗之处冯保二事,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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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上遵之。瑾在武宗左右,言听计从,一闻诸臣劾奏,夜半自起,禽而杀之。神宗临御方十龄,保左右扶持,尽心竭力,既而少作威福,台省劾奏,未闻举朝公疏,神宗遂不动声色而戍保于南京。今忠贤无保之功而极瑾之恶,二十四罪,无一不当悉究。举朝群臣,欲于朝罢跪以候旨,忠贤遂要皇上入宫,不礼群臣,数日以来,但有及忠贤者,留中不发。如此蒙蔽,其中宁可测哉!乞将涟疏发九卿、科、道从公究问,即不加刘瑾之诛,而以处冯保之法惩之,则恩威并著,与神祖媲美矣。”
疏入,忠贤戟手大诟。然是时众正盈朝,不敢遽肆,皆传旨切责之。
方涟《劾忠贤疏》上,谕德江阴缪昌期,大学士叶向高门下士也,方过谒向高。向高颇以涟疏为率易,又虑上左右无人,昌期愕然曰:“谁为此言以误公?可斩也!”向高色变,昌期徐起去。语闻于涟,涟怒,向高亦内惭。会有言涟疏乃昌期代草者,忠贤遂深怒不可解,自是而大狱频兴矣。【考异】《明史·忠贤传》言“杨涟劾魏忠贤,继之者七十余人。”《纪事本末》言“先后中奏者,或专或合.不下百余疏。”而上疏姓名,见于传中者,则魏大中,陈良训、许誉卿、朱国弼、陈道亨,岳元声等六人,盖散见各传者不具载也。《三编》目中增人御史刘业、杨玉珂、京卿胡世赏、蔡毅中四人,而遗去陈良训。惟《从信录》及《纪事本末》最详。录言“科、道则魏大中、陈良训、袁化中、周宗建、李应升、黄尊素、方大任、刘芳、刘廷宜、许誉卿、房可壮、喻思恂,胡永顺、胡良机、朱大典、陈奇瑜、翟学程、熊奋渭、刘之待、段国璋、霍守典,甄淑.孙绍沆、周汝弼、吴宏业、刘其忠、陈熙昌、刘懋、王政新、李光春、潘士良、谢奇举、胡士奇、刘朴、杨玉珂.刘先春、南科、道徐宪卿.赵应期等,兵部尚书赵彦,詹事翁正春,太常胡世赏,太仆朱钦相,抚宁侯朱国弼,南公疏兵部尚书陈道亨等,所列凡四十余人。”以校《纪事本末》,则又有给事刘茂、傅櫆、周之纲、杜三英、杨梦衮、顾其仁、李精白、陈维新、杨维新.刘环、洪如钟、梁元柱、张镛、李乔22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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仑、宋政等,若万爆、蔡毅中,邹维琏之等,又别书之。而毅中率国子监诸官,又有监丞金维基、博士门洞开、邓光舒、王裕心,助教张翰南,徐伯徵、姚士传、孙世裕、董天胤,学正王永兴、蒋绍煃,学录聂云翔、杜士基,典簿万民您,典籍陈烈等,今并识之。
丙申,大雨雹。
是月,皇子慈焴薨,谥曰悼怀太子。杖工部郎中万景于廷,毙之。
初、爆在工部,司鼓铸,会庆陵大工费不赀,知内府废铜山积,移牒内官监,请发以助铸,忠贤怒、不发。再请,复矫旨诘责。
比进郎中,见杨涟等疏上,率被严旨,乃抗章极论,略言:“人主有政权,有利权,不可委臣下,况刑余寺人哉!忠贤性狡而贪,胆粗而大;口衔天宪,手握王爵、所好生羽毛,所恶成疮痏。荫子弟则一世再世,赉厮养则千金万金。毒痛士庶、威加缙绅。一切生杀予夺之权,尽为忠贤所窃。且忠贤固供事先帝者也,陛下宠忠贤,亦以此也,乃于先帝陵工,略不厝念。间过香山碧云寺,见忠贤自营坟墓,规制宏敞,拟于陵寝,前列生祠,又建佛宇,璇题耀日,珠网悬星,费金钱几百万。为己坟墓如此,为先帝陵寝则如彼,可胜诛哉!忠贤窃陛下权,内外止知有忠贤,不知有陛下,岂可一日尚留左右!”
疏入,忠贤大怒。当是时,忠贤方恶廷臣交章劾己,无所发愤,思借爆立威,乃矫旨廷杖一百。令群阉先至憬邸,捽而股之,比至阙下,气息才属。杖已,绝而复苏,群阉更肆蹴踏。越四日,即卒。
御史黄尊素上言:“律例,非叛逆十恶无死法,今以批肝沥胆之忠臣,竞殒于磨牙砺齿之凶竖,千载而下,史笔书之,岂不上累圣德!乞复其故官,破格赐恤。”不报。【考异】《明史·本纪》,杖万爆在是月丙中,爆本传记其死云“时四年七月七日也”。原修《三编》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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诸书皆系之六月,《辑览》及重修《三编》始据本传改人七月。按爆受杖后、复逮林汝翥。汝翥惧,逃之遵化。诸奄以其为辅臣叶向高之甥,围其邸大噪。向高以时事不可为乞归,二十余疏乃许之。考向高致仕在七月辛酉,为七月初九日,而中间逮林汝翥及向高二十余请之疏,皆在辛酉前。似其时爆已早死,《本纪》系之六月者近之,但非丙申耳。据《两朝从信录》载拏问万爆旨中,有“皇子薨逝”语,皇子之薨在戊戌,不应杖爆反在二日前也。今连书于六月皇子薨下,不系日,余详《考证》中。
复速巡城御史林汝翥,先是汝翥以事笞内侍曹进、傅国兴,忠贤复矫旨杖之。汝翥惧,逃之遵化,自归于巡抚邓渼。渼以闻,卒受杖。【考异】汝翥之逮,《明史·本纪》,同书之丙申下,《史稿》书之壬寅。证之《明史》万燝、叶向高传,在爆死之后,然皆六月间事也。今并系之六月杖万爆下。
秋,七月,辛酉、大学士叶向高罢。
杨涟劾忠贤疏上,向高谓“事且决裂”。廷臣相继抗章至数十上,或劝向高下其事,可决胜也。向高念忠贤未易除,阁臣从中挽回,犹冀无大祸,乃具奏称:“忠贤勤劳,朝廷宠待,盛满难居。宜解事权,听归私第,保全终始。”忠贤不悦,矫上旨叙己功,累百余言,向高骇曰:“此非阉人所能,必有代为草者!”探之,则徐大化也。
忠贤虽愤,犹以外廷势盛,未敢加害、有导以兴大狱者,遂杀万憬,复逮林汝翥。汝翥,向高甥也,逃之遵化。群奄疑匿向高第,聚而围之,大肆诟辱。向高上言:“国家二百年来,无中使围阁臣第者。臣今不去,何面目见士大夫!”上优旨慰留,尽收回中使。汝翥寻出受杖,幸不死。向高以时事不可为,乞归已二十余疏,至是请益力,命行人护归。向高为人,光明忠厚,有德量,好扶植善类。自再人相辅冲主,阉人逞炀灶计,时事日非,向高亦刓方为圆。然数有匡救,老成持重,为清流所倚赖。惟庇门生王化贞,不能决议。致坏封疆事,为时所咎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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癸亥,河决徐州魁山堤,东北灌州城,城中水深一丈三尺。一自南门至云龙山西北大安桥,入石狗湖;一由旧支河南流至邓二庄,历租沟东南以达小河,出白洋,仍与黄会。徐民苦垫溺,议集赀迁城,给事中陆文献上徐城不可迁六议,而势不得已、遂迁州治于云龙山,河事置不讲矣。
振山东饥。
是日,六科廊火。给事中刘懋请罢内操,不省。御史李应升言:“廷杖不可再,士气不可折。今部郎之杖血方腥,祝融之烈焰旋作,天谴甚明,伏祈留意。”亦不报。
是月,封光宗选侍李氏为康妃。初,上暴选侍罪状,命停其封号。至是魏忠贤为之请,从之。或谓前谕出自王安,后旨出自忠贤,前后牴牾,上卒不辨也。
八月,己酉,陕西地震。
是月,左都御史孙玮卒,以刑部右侍郎高攀龙代之。
九月、工部尚书陈长祚罢,召左副都御史冯从吾代之。从吾告归,是春、起为南京右都御史,累辞未上,至是方赴召。闻赵南星、高攀龙先后去国,遂连疏力辞,予致仕。
冬,十月,丁酉,吏部尚书赵南星罢。
已亥,左都御史高攀龙罢。初,忠贤日肆,而东林势尚盛,众正盈朝。南星长吏部,益搜举遗佚,布之庶位,攀龙及杨涟、左光斗秉宪,李腾芳、陈于廷佐铨,魏大中、袁化中掌科道,郑三俊、李邦华、孙居相、饶伸、王之寀辈悉置卿贰,而四司之属邹维琏、夏嘉遇、张光前、程国祚、刘廷谏亦皆民誉,中外忻忻望治。而小人侧目,滋欲去南星。会维琏自兵部职方改吏部,旋进考功,给事中傅櫆以己不预闻,首假汪文言发难,劾“南星紊旧制,植私人”,维琏引去,南星奏留之,小人益恨甚、攀龙既居宪职,主考察,时御史崔呈秀按淮扬,赃私狼藉,霍邱知县郑延祚贪,惧呈秀劾之,两行千金贿,遂荐焉。比呈秀还朝,攀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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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考察,尽发其贪污状。南星议戍之,诏革职候勘。
呈秀窘,夜走魏忠贤所,叩头乞哀,言:“攀龙、南星皆东林,挟私排陷。”复叩头涕泣,愿为养子。当是时,忠贤愤廷臣交攻,方思得外廷助。涿州人冯铨者,少年官侍从,家居,与熊廷弼有隙,遗书魏良卿,劝兴大狱。忠贤冀假事端倾陷诸害已者,得呈秀,相见恨晚。呈秀又言:“不去南星、攀龙等,吾辈未知死所。”忠贤大以为然,遂与定谋。
会山西缺巡抚、南星以太常卿谢应祥有清望,首列以请、既得旨,而御史陈九畴受魏广微指,言“应祥尝知嘉善,魏大中出其门.大中以师故,谋于选郎夏嘉遇而用之,徇私当斥。”大中、嘉遇疏辨。南星、攀龙极言“应祥以人望推举,大中、嘉遇无私,九畴妄言不可听。”忠贤大怒,矫旨黜大中、嘉遇,并黜九畴,而责南星等朋谋结党。南星遽引罪去,忠贤复矫旨切责、放之归。越日、攀龙亦引去。
南星等既罢,吏科给事中许誉卿,沈惟炳,皆以论救降调。而邹维琏先以求罢不得,复继杨涟劾忠贤。已,崔呈秀坐赃,维琏复论戍边,诸逆党交憾。及南星去,维琏请与俱去,遂放归。
十一月,辛亥,削吏部侍郎陈于廷、副都御史杨涟、佥都御史左光斗籍。
先是万爆杖死,御史黄尊素语涟曰:“可以去矣。”涟曰:“苟济国,死生以之。”卒不去。至是廷推吏部尚书,涟注籍不预,于廷等推乔允升、冯从吾、汪应蛟上之。中旨谓:“此次会推,仍是赵南星私人,显是于廷、涟、光斗有意徇私。”更责“涟怙恶不悛,注籍躲闪;前者勘陈九畴事,俱属涟等主张、朋比不公。”遂并斥为民,且追夺涟、光斗诰命。【考异】《明史·本纪》于是年十月遗却罢赵南星、高攀龙,而载罢于廷等三人。《史稿》则罢赵,高在十月丁酉,于廷等三人罢在十一月辛亥,证之诸书及《三编》,皆分系之十月、十·月。然《明史》杨、左传皆作“十月”。《光斗传》中言“忠贤逐南星,攀22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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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、大中,次将及涟、光斗。光斗愤甚,草奏劾忠贤及魏广微三十二斩罪,拟十一月二日上之,先遣妻子南还。忠贤调知,先二日假会推事与涟俱削籍”云云。据此,则三人之黜在十月之末,十一月之初,而《史稿》书之十—月辛亥.正是月之朔。《明史·本纪》据先二日书之,故人之十月,不书日耳。今仍据《史稿》及《三编》分书之。
己已,大学士韩炉罢。魏忠贤以杨涟劾已,炉不为援,深衔之。及向高罢,炉为首辅,每事持正,为善类所倚。然向高有智术,笼络群奄,扩惟廉直自持,势不能敌;而同官魏广微又深结忠贤,遍引邪党。忠贤假会推事逐赵南星、高攀龙,扩急率朱国桢等上言:“陛下一日去两大臣,臣民失望。且中旨径宣,不复到阁;而攀龙一疏经臣等拟上者,又复更易,大骇听闻,有伤国体。”忠贤益不悦、传旨切责。未几,又逐杨涟、左光斗、陈于廷,朝政大变,忠贤势益张。
故事,阁老秉笔,止首辅一人;广微欲分其柄,嘱忠资传旨谕炉,同寅协恭,而责次辅无伴食。炉惶惧,即抗疏乞休,略言:“臣备位纶扉,咎愆日积,如诘戎宜先营卫,而观兵禁掖,无能纾宵旰忧;忠直尚稽召还,而搒掠朝堂,无能回震霆怒;后先诸臣之罢斥,谕旨中出之纷更,不能先时深念,有调剂之方,乂不能临事执持,为封还之戆;皆臣罪之大者。皇上释此不问,责臣以协恭,责同官以协赞;同官奉诏以从事,臣欲奉诏无由矣。乞急褫臣官,为佐理溺职之戒。”中旨责炉“归非于上,悻悻求去”,听还籍。诸辅臣请如故事加以休貌,不报。
是月,大学士孙承宗请入觐,不果。
初,忠贤盗柄,以承宗功高,欲亲附之,使中官刘应坤等申意;承宗不与交一言,忠贤由是大憾。会忠贤逐杨涟、赵南星、高攀龙等,承宗方西巡蓟昌,念抗疏,上未必亲览,往在讲筵,每奏对辄有入;乃请以十四日贺圣寿人朝,而奏机宜,欲因是论其罪。魏广微闻之,奔告忠贤:“承宗拥兵数万,将清君侧,兵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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侍郎李邦华为内主。公立菲粉矣!”忠贤悸甚、绕御床哭,上亦为心动,令内阁拟旨。次辅顾秉谦奋笔曰:“无旨离信地,非祖宗法。违者不宥。”夜启禁门,召兵部尚书人,令三道飞骑止之,又矫旨谕九门守阉:“承宗若至齐化门,反接以人。”承宗抵通州,闻命而返。忠贤遣人侦之,一襆被置舆中,后车鹿善继而已,意少解。而其党李蕃、崔呈秀、徐大化连疏诋之,比之王敦、李怀
光。承宗乃杜门求罢,不允。【考异】《明史·熹宗本纪》。帝以万历三
十三年十一月生,无日。证之《两朝从信录》、《剥复录》诸书,皆云“承宗将以阅边蓟辽入京师,十四日贺万寿”云云。《神宗本纪》书“万历三十三年十二月乙卯,以皇长孙生,诏告天下”,此据颁诏之月日耳。诏中亦云“十一月十四日”,见《明书·纶涣志》,今系之是月下。附识之。
起崔景荣为吏部尚书。初,景荣为兵部尚书,数为言官所论,御史方震孺请罢景荣,以孙承宗代之,遂引疾归。至是特起长吏部。
时忠贤盗国柄,群小相倚附,逐尚书赵南星,欲起景荣为助。比至,忠贤饰大宅以待,景荣不赴;锦衣帅田尔耕来谒,又辞不见。明年,上幸太学,忠贤欲先一日听祭酒讲,议裁诸听讲大臣赐坐赐茶礼,又议减考选员额,汰京堂添注官,景荣皆力持不行。浸忤忠贤,卒亦不安其位云。
魏忠贤之兴大狱也,顾秉谦、魏广微实首导之。杨涟劾忠贤大罪,有“门生宰相”语,秉谦益恨甚。会孟冬飨庙,且颁朔,广微偃蹇后至,给事中魏大中、御史李应升连劾之.广微愤,遂与秉谦谋尽逐诸正人,撰《缙绅便览》一册,若叶向高、韩炉之等百余人目为邪党,而以黄克缵、王永光、徐大化等六十余人为正人,由奄人王朝用进之,俾用是为黜陟。
及是向高、炉先后罢,秉谦、广微柄政。会陈于廷罢,以徐兆魁代为吏部侍郎;杨涟罢,以乔应甲代为副都御史;左光斗罢,以王绍徽代为佥都御史.兆魁等三人皆赵南星素所摈,而绍22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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徽以排击东林为其党所推,仿民间《水浒传奇》,编东林一百八人为《点将录》献之,以此益为忠贤所善。自是奸党日盛,后进者求速化,悉由党人进用,天下大权悉归忠贤矣。
贵州官军败贼于普定。
先是王三善败没,以抚治郧阳蔡复一进兵部侍郎,、代巡抚贵州,寻代杨述中总督贵州、云南、湖广军务,仍兼贵州巡抚。时安邦彦结四十营,绵亘二十里,分犯普定,复一檄总兵官鲁钦、黄钺等分道御之。钦率部将张云鹏、刘志敏、邓玘等大败贼汪家冲,钺及参政陆梦龙、副使杨世赏亦大败贼蒋义寨,合追至河,斩首千五百余级,搜山,复斩六百余级。尹伸守普定,亦败贼兵,与大军会,共剪水外逆苗。邦彦势窘,渡河西奔,钦、钺督诸将穷追。梦龙等分驰三岔河岸为后劲、前锋云鹏、玘等深入织金,先后斩首千余级。
改户部尚书李宗延为左都御史兼吏部尚书衔.以李起元为户部尚书,代宗延。
十二月,辛巳,复逮汪文言下镇抚司狱。初,文言下狱,事旋解,忠贤以刘侨不任事,削其籍,而用许显纯代为北镇抚司,欲再伺衅而动。至是御史梁梦环,知忠贤恨未已,复劾文言,诏立速之,下北镇抚司狱,即命显纯鞠治。而大理丞徐大化,亦希忠贤指,劾“杨涟、左光斗党同伐异,招权纳贿。”于是东林之祸遂作。
丙申,大学士朱国祯罢。韩炉既罢,国祯为首辅,魏广微与忠贤表里为奸,视国祯蔑如。至是逆党李蕃连劾之,遂引疾。忠贤谓其党曰:“此老亦邪人,但不作恶,可令善去。”乃加少傅,赐银币,遣行人送归,所给廪隶皆如制。
癸卯,南京地震,声如雷。
是月,两当民变,杀知县牛得用。【考异】诸书不载,今据《明史·本纪》,为延绥乱张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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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前戎政尚书黄克缵为工部尚书。克缵初附内珰刘朝,遂结忠贤,与争三案者异议,攻击纷起。其后群小排东林,创《要典》,率推克缵为首功。时东林方盛,克缵移疾归,至是忠贤尽逐东林,乃有是召。
五年
春,正月,癸亥,大清兵取旅顺,游击张盘,都司朱国昌等死之。【考异】《明史·本纪》及《三编》俱系之正月。《史稿》作“二月戊申”,疑据奏报月日也。《三编》载“朱国昌等死之”、今据《史稿》增入游击张盘.
戊寅,以庆陵工成,予魏忠贤世荫都督同知.
是月,总兵鲁钦、刘超等自织金旋师渡河,贼自后袭击,诸营尽溃,死者数千人。【考异】鲁钦等之败,《明史·本纪》及钦本传皆作“正月”,《蔡复一传》同。《史稿》书之三月癸亥,据奏报月日也。朱燮元总督川贵五省军务在三月,盖因钦等之败命之。今据《明史》月日。以李养正为刑部尚书,代乔允升也。允升以廷推吏部尚书,为魏忠贤所恶。陈于廷等既黜,允升遂以去冬移疾归。及是忠贤将起汪文言之狱,因擢养正代之。
复崔呈秀官。初,呈秀罢职听勘,因投人忠贤幕,忠贤倚为腹心,日与计划。及高攀龙罢,忠贤传中旨,谓“呈秀事属诬蔑,毋庸候勘。仍令回道管事。”呈秀复进《同志诸录》,皆东林党人;又进《天鉴录》,皆不附东林者;由是群小无不登用,善类为之一空。
是时中旨频出,朝端以为忧,给事中李鲁生独上言:“执中者帝,用中者王,旨不中出而谁出?”举朝大骇。
二月,捡讨丁乾学、方逢年、顾锡畴、吏科给事中郝土膏、礼科章允儒、兵科董承业、户科熊奋渭、主事李继贞俱降调,寻斥为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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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,甲子乡试,山东、江西、湖广、福建考官,为乾学等八人主之,以发策讥切忠贤,奉旨诘责。乾学主试江西,试策中引汪直、刘瑾,忠贤尤恶之,方降调赴京师,有指挥佥事高守谦,与乾学有旧憾,遂激忠贤怒,使二十余人拥人乾学寓,矫称“有旨逮问”,守谦导厂卒诸人,棰楚交下。乾学不胜挫辱,愤郁而卒。未几,七人皆除名。【考异】丁乾学等八人降调,吴氏《两朝剥复录》及《从信录》俱系之二月,其削籍及矫旨逮乾学又在后也,今类书之.
三月,甲寅、上释莫干先师孔子。
丙寅,赐余煌等进士及第、出身有差。
甲戌,以朱燮元总督云、贵、川、湖、广西军务。时贵州之败,廷臣以王三善等失事,由川兵不能协助,议合两督府并归一人,兼督五路之师,乃有是命。
于是蔡复一解任听勘。而以尹同皋抚四川、王碱抚贵州、协助讨贼。
丁丑,谳汪文言狱,逮前副都御史杨涟、佥都御史左光斗、给事中魏大中、御史袁化中、太仆少卿周朝瑞、陕西副使顾大章。先是许显纯为北镇抚司,搒掠文言,词连赵南星、李三才及涟、光斗等二十余人。显纯欲坐涟等以移宫罪,大理丞徐大化献策于忠贤曰:“但坐移宫,则无赃可指;若坐纳杨镐、熊廷弼贿,则封疆事重,杀之更有名。”忠贤然之。乃令显纯复鞫文言,五毒备至,使引涟纳廷弼贿,文言仰天大呼曰:“世岂有贪赃之杨大洪哉!”大洪者,涟别字也。复及光斗等,文言蹶然起曰:“以此蔑清廉之士,有死不承。”显纯乃手作文言供状,文言复张目曰:“任汝巧为之,异时吾当与面质.”显纯遂即日毙之,而具狱辞以上。
于是涟、光斗坐赃二万,大中三千,化中六千,朝瑞一万,大章四万。其他所牵引,则赵南星及邓渼、毛士龙、王之寀、李若星、邹维琏、惠世扬、缪昌期、施天德、黄龙光、徐良彦、钱
2211 明通鉴卷七十九
士晋、熊明遇、黄正宾、卢化鳌等又十五人。中旨逮涟、光斗等六人下诏狱;其南星等十五人除削籍外,仍行抚按提问追赃。于是狱乃具。【考异】逮杨、左事,《明史·本纪》系之是年三月丁丑,《三朝要典》系之乙亥,盖一据狱上之日,一据奉旨之日也.六人、十五人之分别处治,其中旨具见《要典》,与《剥复》、《从信》二录所载同。惟中旨但列六人姓名,而十五人则但云“赵南星等”。诸书所记,有李三才,夏之令,证之《剥复录》,不在南星等十五人之数。盖三才时已卒,且亦与廷弼纳贿事无涉,之令之削籍,则以劾毛文龙也。证之《明史·魏大中传》,二十三人连六人数之,除三才,之令,实二十一人,与《剥复录》姓名合。且三才之削籍,与顾宪成同在是年七月,见于《本纪》,则此时行勘,又三才已死,其不在十五人之内明矣。今据《剥复录》书之。
夏,四月,癸未,太白昼见。乙酉,诏重修《光宗实录》。
先是御史杨维垣首翻梃击一案,疏言“张差风癫之真,即碎王之寀之骨不足赎其罪,”又谓“李可灼特不幸之之寀,而之寀特偶幸之可灼。”时之寀方授刑部侍郎,不数月,遂削籍。
至是给事中霍维华并论三案,略曰:“梃击、红丸,移宫三案,迄无定论。臣以为选侍之请封也,请封妃也;妃尚未封,而况于后!请之不得,况于自后!不妃不后,而况于垂帘!前此宫不难移也,王安等故难之也;难之者,所以重选侍之罪而张翊戴之功也。神祖册立东宫稍迟,而笃爱先帝,始终不渝;果有废立之谋,则九阍邃密,乃藉一风癫之张差乎?神祖升遐,先帝哀毁,遽发夙疾;而悠悠之口,致疑宫掖,岂臣子所忍言!孙慎行借题红丸,诬先帝为受鸩,加从哲以弑逆;邹元标、钟羽正从面和之。两人立名非真,晚节不振,委身门户,败坏平生。伏乞严谕纂修诸臣以存信史。”中旨允之,遂有是命。
初,忠贤积恨东林诸人,数论其罪,实于三案及京察、封疆无预也。群小欲藉忠贤力为报复地,驱除异已,遂藉此数事一网2212
纪七十九 罗之。清流之祸,此为烈矣。
己亥,削大学士刘一燝籍,以霍维华论三案,首诋之也。是月,以南京侍郎周应秋为刑部添注尚书。忠贤门下有“十狗”,应秋其首也。时忠贤广树私人,悉饵以显爵。故两京大僚多添注。又是时方治杨、左狱,故有是命。
五月,戊申,盛暑辍讲。
癸亥、给事中杨所修“请集挺击、红丸、移宫三案章疏,仿《明伦大典》例,编辑为书,颁示天下。”霍维华亦以为言,从
乙丑,祀地于北郊。
庚午,行宗室限禄法。
是月,兵部尚书赵彦罢。彦以继杨涟劾忠贤为所恶,彦子官锦衣,颇招播都市,御史交劾之,忠贤挟前憾,令致仕去。以兵部侍郎高第代之。第亦忠贤党也。
六月,丙戌,内阁朱延禧罢。时中旨令阁票拟,称魏忠贤为元臣,延禧执不可。御史田新,阿忠贤意劾之,遂罢。
甲辰,下杨涟、左光斗、袁化中、魏大中、周朝瑞,顾大章于镇抚司狱。魏忠贤矫旨,“令严刑追比,五日一回奏,俟追赃完日,送刑部拟罪。”【考异】据《史稿》,袁化中、顾大章以五月下狱,杨、左、魏以六月下狱,无日。《明史·本纪》则类书于三月被逮下,证之《燕客具草》,袁、周、顾三君子皆以五月下狱,魏公以六月二十四日下狱,杨、左二公以二十六日下狱,次日送北司,又次日之暮严刑拷讯。推历,六月丁丑朔,甲辰则二十八日。《要典》所记统据六君子下狱比较之月日书之也,今从之。
是月,逮御史方震孺下狱。震孺坐邹元标党罢归,及忠贤将兴大狱,其党郭兴治论震孺河西赃私,坐赃六千有奇,系狱论绞。【考异】震儒事见《明史》本传,下狱在是年、无月分,今据《孩未集》自记年谱书之、盖以正月速,六月始至,下狱论绞又在明年也,今类
2213 明通鉴卷七十九
记之。
秋,七月,戊午,太白昼见。壬戌,毁首善书院。
御史张讷上疏,力诋邹元标、孙慎行、冯从吾、余懋衡等,请毁其讲学书院,从之。
庚午,副都御史杨涟、佥都御史左光斗、给事中魏大中卒于狱。初,涟等入诏狱,许显纯非法拷掠,血肉狼藉,赃不肯承。光斗私计曰:“彼杀我有二法;因我不承而酷刑以毙之,一也;夜半令狱卒潜杀之,二也。承则当下法司,或者有见天之日。”诸入然其言,俱自诬服;及忠贤矫旨五日一比,不下法司,诸入始悔失计。至是追比毕,复以涟、光斗、大中三人另发大监,其夕,同为狱卒所毙。涟之死,土囊压身,铁钉贯耳,最为惨毒;光斗,大中亦皆体无完肤;越数日始报,三人尸俱已溃败不可识矣。
方涟之被逮也,士民数万拥道攀号、所历村市悉焚香建醮,祈祐生还。既死,产入官,不及千金,母妻止宿谯楼,二子至乞食以养。征赃令急,乡人竟出赀助之,至卖菜佣亦为输助。
光斗前兴畿辅水利,寻督学政,士民德之。容城孙奇逢者,节侠上也,与定兴鹿正倡议醵金,诸生争应之,得金数千,谋代输缓狱,而光斗已前毙。正即善继父,世所谓鹿太公者也。光斗死,而其赃未竟,抚按严追,兄光霁坐累死,母以哭子死。都御史周应秋犹以所司承追不力,疏趣之,由是家族尽破。后忠贤定《三朝要典》,移宫一案以涟、光斗为罪魁,议开棺戮尸,有解之者,乃免。
大中长子学洢,以父被逮,号恸欲随行,大中止之,乃微服间行,探刺起居。既抵都,逻卒四布,变姓名匿旅舍,昼伏夜出,称贷以完父赃,未竟而大中毙。学洢恸哭几绝,扶榇归,晨夕号泣,水浆不入口,遂死。崇祯初,赠恤大中。有司以状闻,22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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诏旌学洢为孝子。【考异】杨、左、魏三公之死同H,而报有先后。《明史·本纪》汇书于四月被逮下,《史稿》则分书之,杨、左以是月于申、魏以是月甲戌,然皆据奏报月日也。是月丁未朔,壬申为二十六口,甲戌为二十八日。而三公之死,证之杨、左二公集,魏大中子记其父毙狱,同在二十四日。《明史·大中传》云,“狱卒受指,与涟,光斗同夕毙之”,是三公之死同日。又证之《碧血录》,言“七月二十四日比较,杨、左、魏各受全刑.刑毕,许显纯令将三人发大监。有问之狱吏者,吏嗟曰:“今晚各位大老爷当有壁挺者。是夜,三公果死于锁头。”又证之大中子所记杨,左之死。以二十五日报,其父之死,以二十六日报。《碧血录》言“三公之尸,以二十九日验后从诏狱后户出。”通考诸书,杨、左之死,早大中一两H报,而二十九日之验,则三公俱同日,故《明史·大中传》有“迟数口始报,大中尸至溃数不可识”云云。然则《史稿》之书壬申、书甲戌、皆据报验之日,而《明史·光斗传》记其卒于七月二十六日、亦报验之日也。至三公卒于二十四日之夕,是时燕客在狱,亲见其死,故野史悉据焉,今从之.
壬申,大学士韩炉削籍。炉为霍维华所论,至是逆党李鲁生复劾之,除名。寻又假他事坐赃二千,毙其家人于狱。炉鬻田宅,贷亲故以偿,乃栖止先墓上。
癸酉,太白经天。
甲戌、削故巡抚李三才,光禄少卿顾宪成等籍。时逆党石三畏追论万历辛亥、丁巳、癸亥三京察,首劾三才、宪成、遂及王图、孙丕扬、曹于汴、胡忻、王元翰、王淑抃、汤兆京、王宗贤、王象春、赵南星.张问达、王允成.涂一榛,共十五人。死
者追夺诰命,存者悉除名。【考异】《明史·本纪》.《二编》但记三
才、宪成二人.《史稿》并及王图、孙丕扬等十五人,今姓名据《剥复录》书之。
是月,吏部尚书崔景荣罢。杨、左之狱,景荣移书劝魏广微申救,广微具揭以进,忠贤大怒。广微乃以景荣书为征,曰:“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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荣教我也。”于是倪文焕等劾景荣阴护东林、遂奉旨削夺,改左都御史李宗延于吏部代之。
八月,壬午,诏毁天下书院。东林、关中、江右、徽州各书院,俱行拆毁,变价助工,从逆党张讷议也。讷言“各省私创讲堂,皆踵东林为之”,因丑诋邹元标、冯从吾、孙慎行、余懋衡,并及侍郎郑三俊、毕懋良等,俱坐削夺。是时倪文焕亦劾“原任兵部侍郎李邦华,东林高足,向与李三才结为死党,同其从子李日宣狡计,阴谋倾陷善类;员外郎周顺昌窃附东林,营入吏部,厚结汪文言,联姻魏大中。”于是邦华、顺昌俱坐削夺。而日宣时为河东巡盐御史,至是讷复劾其“以会讲入陕,糜费公私”,诏“俟回道时,由都察院考核示惩。”
从吾既归,王绍徽素衔之,谋于忠贤,以乔应甲巡抚陕西,伺杀从吾。应甲至陕,捃摭百方无所得、乃藉讲学毁其书院,曳先圣像,掷之城隅。从吾受挫辱,郁郁卒。
戊子,暴杨、左及熊廷弼罪。谕内阁:“言官有阴怀观望,借题报仇,或捏写蜚书,希图翻案者,朕按祖宗红牌之律,以说谎欺君之罪治之。”皆忠贤矫旨也。
礼部尚书周如磐、侍郎丁绍轼、黄立极俱升尚书。少詹事冯铨升礼部侍郎、并兼东阁大学士,预机务。时阁臣缺,诏推老成干济者,如磐以年老推用;立极与忠贤同乡故援之、绍轼、铨素憾熊廷弼,而铨家居时,曾遗书魏良卿劝兴大狱,至是并推用。铨资浅,年未及四十,逆党李鲁生上言:“成即为老而非必老乎年,干乃称济而即有济于国。”以是忠贤益信之。
乙未,御史袁化中卒于狱。化中前佐高攀龙发崔呈秀赃私,又继杨涟疏劾忠贤,至是遂窜入汪文言狱词中,坐纳杨镐、熊廷弼贿,酷刑拷掠,毙之狱中。
已亥,魏广微罢。初,广微以崔景荣移书救杨.左,颇心动,疏言:“涟等在今日诚为有罪之入,在前日实为卿寺之佐。纵22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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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赃私果真,亦当转付法司,据律定罪;岂可逐日严刑,令镇抚追赃!身非木石,重刑之下,就死直须臾耳。以理刑之职使之追赃,官守安在!勿论伤好生之仁,抑且违祖宗之制。”
疏人,大忤忠贤意。广微惧,急出景荣手书自明,而忠贤怒已不可解,乃具疏乞休。居两月,广微丐顾秉谦为解,忠贤意少释,然卒不自安,复三疏乞休。许之。
壬寅,杀前辽东经略熊廷弼。初,法司论廷弼狱,与王化贞俱论死,已而杨、左诸人俱坐赃毙狱。会逻者获市人蒋应旸,谓“与廷粥子出人禁狱,阴谋叵测”,忠贤遂欲速杀廷弼,其党门克新、石三畏等复希指趣之。而丁绍轼、冯铨与廷弼有隙,方入阁,遂合谋。铨一日侍讲筵,出市刊《辽东传》,谮于上曰:“此廷弼所作,希脱罪耳。”上大怒,至是诏斩西市,传首九边,而化贞竟不诛。御史梁梦环谓“廷弼侵盗军资十七万,”御史刘徽谓“廷弼家资百万,宜籍以佐军”,中旨从之.罄资不足偿、姻族家俱破.江夏知县王尔玉,责廷弼子貂裘珍玩,不获,将挞之,其长子兆珪自刎死。珪母称冤,尔玉去其两婢衣,挞之四十,远近莫不嗟愤。
时太仓人孙文豸、顾同寅作诗诔廷弼,为逻者所得、二人坐诽谤俱斩。连及其同郡编修陈仁锡、修撰文震孟并削籍。【考异】廷弼之死,《明史·本纪》书于是月壬寅,证之《剥复录》,言“二十五日”。而据录中及计氏《北略》所载,谓“忠贤与内阁议处决廷粥,商至日中不决。黄立极曰:“不过夜半,片纸即可了当矣。”遂以二十五日四鼓,中贵捧驾帖至,廷粥沐浴整冠,从容就僇”云云.据此则廷弼以二十五之夜毙之狱中,次日乃枭首而正法于西市,《本纪》作壬寅,正枭首西市之日也,今从之、
甲辰,太仆少卿周朝瑞卒于狱。朝瑞尝请宥熊廷弼罪,令守山海;逆党徐大化与之相讦,至是遂窜入汪文言狱中,坐受廷弼贿,毙之。【考异】《明史·本纪》汇书于四月被逮下,而《史稿》所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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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化中,周朝瑞之死在九月丁未,盖九月二日也。据《燕客》所记,“袁化中死于八月十九日,周朝瑞死于八月二十八日,先后报闻。袁尸以八月二十二口验,周尸以九月初二日验”云云。据此则袁、周二公皆卒干八月,《史稿》所记,盖据报验月日书之。今据《碧血录》。
是月,以王绍徽为左都御史代李宗延也。
九月,壬子,辽东总兵官马世龙误信降人刘伯漒言,遣前锋副将鲁之甲、参将李承先袭取耀州,败于柳河,皆死之。
甲寅,以门工荫魏忠贤弟侄一人锦衣指挥佥事,一人都督同知。
庚申,前陕西副使顾大章卒于刑部狱中。初,杨维垣受徐大化指,讦大章鬻大狱。大章疏辨,维垣复四疏力攻,言“大章受廷弼贿四万”、故辅叶向高保持之,夺俸归。是年起官,历礼部郎中。会大化起大理丞,遂与维垣为忠贤鹰犬,因假汪文言狱连及大章,逮下镇抚拷掠。六人皆坐廷弼贿,而大章赃尤重,盖以实维填初劾语也。及杨、左等五人既死,群小聚谋,谓“诸人潜毙于狱、无以厌人心,宜付法司定罪,明诏天下”,乃移大章刑部狱。比对簿,大章词气不挠,刑部尚书李养正一如镇抚原词,以移宫事牵合封疆,坐六人大辟。爱书既上,忠贤大喜,矫诏布告四方,仍移大章镇抚。大章慨然曰:“吾安可再入此狱!”呼酒与其弟大韶诀,趣和药饮之,不死,投缳而卒。【考异】六君子之死,大章最后,以五人死后复移大章于刑部也。据《碧血录》,大章移刑部在九月初六日,三法司会审在十三日,十四日,因复移镇抚,遂服毒,不殊,次夜投缳而逝。据此则大章以是月十五日死于刑部狱中,录中所记亦与《明史》本传大致符合,今据书之。
初,六君子被逮,秘狱中忽生黄芝,光彩远映,及六人毕人,适成六瓣;或以为祥,大章叹曰:“芝,瑞物也,而辱于此,吾辈其有幸乎!”已而果验。
是月,赐魏忠贤印,文曰“顾命元臣”,客氏印,文曰“钦赐2218
纪七十九 奉圣夫人”。
《三编·发明》曰:明代如蹇、夏、三杨辈、曾各授印章,许其密封言事,故其文多有用“绳愆纠缪”者,为一时优异之典。顾朝廷之上,所言公,公言之;嘉谟入告,虽以责望老臣,而赐印秘陈,苟非其人,即不免开告讦之渐,而况可施之妇寺乎!且是时逆阉窥窃大权,中外爵位黜陟,一任炀灶者之主持,更有何人壅遏之而不使上闻者!其不欲上闻之事、固未尝不可矫旨从中出,而又何待乎赐印!不过习见前朝最异之数,欲毕致于其身而后快,又安顾其名义之不可居也哉!
以吏部侍郎薛三省为礼部尚书,时林尧俞致仕也。
逮御史夏之令,下狱死。初,之令论边事,力诋毛文龙不足恃,忠贤怒,传旨削籍,以阁臣救免。及巡皇城,劾治内使冯忠等,益为忠贤所衔,遂属御史卓迈劾“之令党比熊廷弼”,坐削夺。至是御史倪文焕复劾“之令计陷文龙,几误疆事”,遂速下诏狱,坐赃,拷掠死。【考异】之令削籍在前,逮问在后,其不在行勘之赵南星等十五人之内明矣。今据《剥复录》书之九月下。
冬,十月,丙子,皇三子生。丙戌,诏天下停刑。
庚寅,大学士孙承宗罢。初,承宗屡求罢。是年四月,给事中郭兴治请令廷臣议去留,并论冒饷者,吏部尚书崔景荣力持之,乃下诏勉留,而以简将、汰兵、清饷三事责承宗奏报。承宗方遣诸将分成锦州、大、小凌河、松、杏、右屯诸要害,拓地二百里,罢大将尤世禄、王世钦等,汰军万七千余人,省度攴六十八万,而逆党攻者不已。初,承宗荐马世龙为山海总兵,领中部,俾南、北二部俱受节制。世龙守边颇尽力,言官复以承宗故数劾之。会九月世龙柳河之败,死者四百余人,于是台,省劾世龙,并及承宗,章疏数十上,承宗求去益力,遂许之。
以兵部尚书高第代为经略。第素炀怯,以关外必不可守,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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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撤锦右诸城守御移关内。袁崇焕力争,谓“兵法有进无退。锦右摇动则宁前震惊,关内亦失保障。”第意坚,且欲并撤宁前二城。崇焕曰:“我宁前道也,官此当死此,我必不去。”第不能夺,乃撤锦州右屯、大、小凌河及松山、杏山、塔山守具,尽驱人关,委弃米粟十余万,军民死亡载途,哭声震野,民怨而军益不振。【考异】《明史·本纪》书高第代在已卯,承宗致仕在庚寅,盖承宗屡请罢,而忠贤亟欲去之,故先代而后罢也。今类书于承宗庚寅罢下。
丙申,逮中书舍人吴怀贤下狱。初,杨涟劾魏忠贤《二十四大罪疏》出,怀贤读之,击节称叹,注其旁曰:“宜如韩魏公治任守忠故事,即时遣戍。”其奴告之,遂被逮。至是下狱拷掠死,籍其家。
庚子,以皇子生,诏赦天下。
是月,以兵部侍郎王永光为本部尚书,代高第也。
十一月,已酉,逮扬州知府刘铎。先是铎愤忠贤乱政,书扇赠游僧,有“阴蕴国是非”句,实欧阳晖诗也。及是僧至京师,厂卫缉获之,得其扇,闻于忠贤。倪文焕,扬州人,素衔铎,嗾忠贤劾以谤讪时政,遂有是逮。
壬子,周如磐罢。
十二月,乙酉,榜东林党人姓名示天下。时御史卢承钦求媚忠贤,乃仿王绍徽《点将录》前事,上言:“东林自顾宪成、李三才、赵南星而外,如王图、高攀龙等,谓之“副帅';曹于汴、汤兆京、史记事、魏大中、袁化中谓之'先锋”;丁元荐、沈正宗、李朴、贺烺、谓之'敢死军人';孙丕扬、邹元标,谓之'土木魔神'。请以党人姓名罪状,榜示海内。”忠贤大喜,敕所司刊籍,凡党人已罪未罪者,悉编名其中。
丙戌,以缉获功,荫魏忠贤甥傅应星左都督。
戊子,前吏部尚书赵南星谪戌。南星以汪文言狱词连及,诏下抚按提问。适郭尚友巡抚保定,而巡按马逢皋亦憾南星,乃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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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庭辱之,笞其子清衡及外孙王钟庞,系之狱。坐南星赃万五千,南星家素贫,亲故捐助始获竣,卒戍南星代州,清衡庄浪,钟庞永昌。嫡母冯氏,生母李氏,并哀恸而卒;子生七龄,惊怖死。南星抵戍所,处之怡然。崇祯初,有诏赦还。巡抚牟志夔,忠贤党也,故迟遣之,竟卒于戍所。
辛丑,杖御史吴裕中于午门。时裕中疏诋丁绍轼,忠贤传旨,诘“裕中为熊廷弼姻戚,代之报仇”,廷杖一百,创重死。同时有吏部主事苏继欧迁考功郎中,将调文选,中旨谓为杨涟私党,削籍。既归、适缇骑四出,同里副使孙织锦素附忠贤,遣人怵继欧曰:“逮者至矣。”继欧自经死。后军都督府经历张汶尝被酒诋忠贤,亦下狱拷掠死。
是月,改左都御史王绍徽于吏部,刑部尚书周应秋于左都。应秋家善烹饪,魏良卿过之辄进豚蹄留饮,时号“煨蹄总宪”云。